富士康申请火速通过 证监会:有独角兽或新经济项目快报

来源:财经网 | 2018-03-09 16:31:36

3月8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股份)首发申请获得通过,从2月1日上报招股说明书到最终过会用时仅36天。堪称闪电过会的发审速度宣告A股“独角兽元年”的大幕正式拉开,“服务科技创新”未来将成为与“服务实体经济”比肩的资本市场关键词。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包括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发行人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以及涉及员工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5个方面。

富士康股份闪电过会与之前360“借壳”江南嘉捷的案例显示,监管层对新经济支持力度正在加强。首创证券认为,富士康的快速上市,很可能将为A股引入类似的科技公司上市提供借鉴。

据了解,最近证监会发行部鼓励部分券商,有独角兽或新经济相关的项目赶紧报。“监管层希望新经济回归的迫切心情是毋庸置疑的。一类是中概股的回归,另一类是未上市独角兽们的IPO。不过很多现实问题都没有定论,只能先谈意向,再谈具体操作。”有投行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

此外,一些境外上市的科技巨头的回归也很可能将提上日程。这将有利于未来A股培育一批自己的“独角兽”公司。

市场人士表示,按照普通企业IPO的进程,完成这一过程往往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部分企业甚至要花费2-3年。富士康股份于2月1日报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月9日,证监会同时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2月22日,证监会进行招股书预披露更新。3月8日,发审会会议公告过会。富士康股份登陆资本市场的速度即便在实行注册制的港交所也堪称闪电。

《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次富士康股份申请在上交所上市得到资本市场监管层的支持,走的是“即报即审”的特殊通道。“挂牌时间确定后都是反推怎么过会、怎么审批之类的”。而在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上,加大对“四新”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支持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等监管表态也通过富士康股份顺利过会开始落地。

持续经营未满三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母公司利润表2015年和2016年空白等问题诸多问题被一一克服。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富士康股份由福匠科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而福匠科技成立于2015年3月6日。换言之,富士康股份的上市申请获得了国务院的“特批”。

3月9日上午,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对媒体表示,富士康经过了完整的IPO审核程序。“证监会发审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同时也要它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和风险提示要求。这是证监会对任何上市公司上市审核的要求。”

有市场人士指出,富士康股份在A股具有稀缺性,按照30倍左右市盈率,加上发行新股募资,市值超过5000亿也很有可能,超过国内科技类龙头海康威视、三六零等的市值。

中金公司认为,独角兽上市预期短线推动已上市四新龙头活跃、影响新股市场,中长期将推进成长股分化,推进中国的经济结构、市场结构进一步向更加均衡和成熟的方向迈进。

海通证券总结了“独角兽”公司的三个特征。首先,通常为行业第一的位置,至少在细分行业,格局大、优势大或构筑壁垒高。其次,所存在的市场份额内有大规模的现金流流动,即市场空间及确定的变现途径。第三,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差异化和强大的替代性。

根据中金公司统计,截止2017年年底,中国有独角兽企业(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创新未上市企业)约120家,目前估值总和4万亿人民币左右(约6160亿美元),数量和总市值均位居全球第一位。这些独角兽企业主要分布在可选消费、科技软硬件、传媒互联网等行业,注册地主要分布在“北上广深”及浙江、湖北等地。

富士康股份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依托于工业互联网为全球知名客户提供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产品涵盖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主要客户(按字母排序)包括Amazon、Apple、ARRIS、Cisco、Dell、HPE、华为、联想、NetApp、Nokia、nVidia等全球知名电子行业品牌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富士康全资及控股境内子公司共31家,全资及控股境外子公司共29家,共有员工269,049人。其中,大专以下员工占比78.03%,30岁以下员工占比59.65%,当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24%。2017年,富士康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545.44亿元,净利润158.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01%和10.45%。其中,大中华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19.67%,其他地区占比80.33%。

富士康股份所属的母公司鸿海精密在全球电子制造服务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根据各企业2016年年报和WIND数据库统计,2015年度全球排名前十位的电子制造服务行业公司其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规模合计约为3113.21亿美元,约占按IDC数据库统计的当期全球电子制造服务行业总收入的72.97%。排名第一的鸿海精密在当期的营业收入规模约为1344.63亿美元,占行业总收入的31.52%。

股权结构方面,本次发行前富士康股份控股股东中坚公司直接间接控制发行人69.1405%的股份。中坚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型公司,由鸿海精密间接持有其100%的权益。中坚公司、深圳富泰华等11家发行人股东均为鸿海精密(2317.TW)下属企业。鸿海精密为注册于中国台湾的公司法人,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在2017年,富士康股份完成一系列境内、外重组,从而形成了完整的业务体系,并迅速扩充起资产负债表规模,包括以发行新股和现金方式收购鸿海精密下属的部分境内子公司股权和资产,以现金方式收购鸿海精密下属的部分境外子公司股权和资产,同时原鸿海精密体系内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及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业务及相关资产进入发行人。

2017年4月20日,福匠科技(富士康股份前身)参照福鑫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净资产账面值(未经审计)以2317.74万港元现金收购Foxconn(FarEast)Limited所持有的福鑫公司100%股权,进而通过福鑫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现金收购方式以及为了实施收购而通过新设方式合计取得25家境外公司的控股权。

2017年12月6日,富士康股份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等决议,同意由深圳鸿富锦等32家主体以其各自持有的南宁富桂、郑州富泰华等13家境内子公司的股权认购富士康股份新增注册资本175.88亿元。

富士康股份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主要聚焦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高效运算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5G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智能制造新技术研发应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智能制造产能扩建等八个部分进行投资。

富士康股份成功过会的经验并不容易复制。一方面,很多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很难满足A股现有IPO审核标准对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硬性要求,还需要解决“同股不同权”的双重股权构造在法律上的障碍。另一方面,已经在海外上市的红筹股“回归”在现有制度框架下面临私有化退市、拆VIE等一系列流程,充满不确定。近期市场热议的CDR(ChineseDepository Receipts,中国存托凭证)方式则需要更明确的制度供给出台。

不过,监管层正在对此积极释放信号。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会出台措施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也表示,“证监会对新经济企业上市制度改革有很多创新”。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交所总经理王建军在两会上也提交议案,建议修改《公司法》,完善双重股权结构的法律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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